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集团业务

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和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,文化传播公司主要是面向广告业务为主,而文化传媒公司则主要是面向电视剧和电影等传媒事业为主,二者的主要区别请参照以下相关资料介绍:

 

传播公司:通常指的是像广播、电视这类,带有新闻传播的性质。也就是说这是这类公司面对大众的主要形式。当然这种公司通常需要广告收入来生存的,所以他们下面可能会有广告部门。他们需要广告部的营利,却并不单纯以盈利为目的,有时候我们会感觉看到更多的是他们为大众提供健康、有意义的精神食粮为宗旨的。

 

文化传媒公司:通常指的是像报纸、杂志这样一类,其实是属于传媒公司的一种,但更偏重文化的交流,文学味道更浓。

 

传播公司:其实大部分这类公司都是以做广告获取盈利为目的,但他们又不是单纯的广告公司,他们通常以为企业策划各类有好的社会影响力的宣传活动为主,偏重策划、广告的设计。他们通常以卖活动策划、广告平面的设计、广告音像的创意拍摄等等为主营。还有的会以偏重传媒方面的面目示人,如他们并不专门做广播、电视、报纸、杂志、这方面的业务,他们也可能涉及画廊、文化性浓的网站等等,但其主要目的是以传播文化为主,这里的文化是广义的,就是凡是沾得上点都算,如文章、美术、摄影、音像、出版等等。这类面目的公司可能也会下设广告部来实现公司的盈利。所以说传播公司属于传媒公司和广告公司的中间体。

 

文化传媒是属于广告物品的销售这个经营范围的,而文化传播公司性质是属于广告发布、制作、代理。文化传媒常见的经营范围是:展览展示、广告材料的销售。文化传播常见的经营范围是:广告的发布、代理、制作。区别比较明显,一个是服务行业一个是销售行业。

 

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经营范围

市场营销策划,企业营销策划,企业形象策划,市场信息咨询与调查(不得从事社会调查,社会调研,民意调查,民意测验),会务服务,礼仪服务,婚庆服务,翻译服务,展览展示服务,搬运服务,包装服务,体育赛事策划,法律咨询(不得从事法律服务),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各类广告(注:名称中的行业表述必须含有广告文化传播字样,方可从事广告代理和发布行业)。设计制作各类广告,利用自有媒体发布广告,税率,营业税交5%,所得税2.5%(核定征收)。

 

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经营范围

文化艺术交流策划,企业管理咨询,商务信息咨询(除经纪),会展服务,图文设计制作,设计、制作、代理、发布各类广告,销售文化办公用品、工艺品、日用百货。